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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字号: 大 中 小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08-12-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B27130-0102-2013-0001 责任部门: 龙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制本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具体政策和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行和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对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

3、承办政府系统股级干部的任免手续等人事管理工作。

4、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考试、聘用的组织指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继续教育工作。

5、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开展人才交流服务工作,负责县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

6、统筹管理全县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7、综合管理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监察工作,指导各类企业的劳动管理,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

8、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和工资关系,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工作,宏观管理全县企业职工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指导企业内部分配,组织实施机关和事业、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9、综合管理全县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和企业职工福利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和退伍、复员军人安置工作。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龙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参与政务,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信息、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学习、人事、保密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2、人事业务股(增挂人才交流中心牌子)

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事业单位职员录(聘)用工作,负责公务员轮岗实施工作,承办政府系统股级干部的任免手续等人事管理工作,办理公务员考察任免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纪律、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官转业安置工作,负责职位设置和非领导职务设置工作。

综合管理全县人才流动和人才开发工作,负责人才智力信息的搜集、处理、建库、发布工作,开展人事档案寄存、人事争议仲裁、人事关系转移等人才流动服务工作。

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核定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实施工作,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的审批和发证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和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聘任工作,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后续管理和业绩考核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3、劳动业务股

综合管理城乡劳动力,实施劳动关系的调整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负责办理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调动转移手续,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检查、监督企业劳动用工情况,承担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合同鉴证工作,负责组织仲裁庭及专、兼职仲裁员和劳动监察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企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全县企业单位离退休(职)的审批和发证,以及劳动工资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退伍、复员军人的安置工作。负责工人的录用、转正定级、上岗转岗考核、本等级考核、升级考核以及技师(含高级技师)任免资格的考评(鉴定)和发证工作,负责对技校、职校及就业训练中心(班)的毕业生(结业生)实行“双证书”制度,负责对社会各类人员人的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发证,负责职业技能竞赛,综合管理本县培训市场和职业技能开发总体规划并监督检查,负责技师后续管理和业绩考核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技校管理工作。

4、龙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成立)

为确保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及《江西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工作方案》(赣人社字〔20109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申请成立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股级部门,人员编制为8名,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包括仲裁员、调解员的办案补贴等经费)由县财政确认,业务工作接受我县人保局领导。职责:1、负责聘任、培训、管理和解聘仲裁员;2、受理仲裁申请;3、开展调解、仲裁工作;4、送达调解、仲裁文书;5、管理档案、印鉴;6、积极开展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7、定期向市劳动人事仲裁院上报工作开展情况。8、完成人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辖5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一)龙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8名,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养老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的基本政策和标准;2、研究拟定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全县养老基金征缴和拨付,拟定基金的征集和拨付计划,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调剂功能;4、负责对全县的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并接受上级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5、负责落实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有关待遇;6、负责拟定我县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规划;7、搜集、整理、储存和管理我县社会保险统计资料和信息等,负责社会保险计算机管理网络建设,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龙南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名,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劳动就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全县就业和就业服务工作;统筹城乡就业、组织集体经济、进行职业介绍、开展就业训练、管理职工失业保险;指导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核与承贷银行的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创业培训;负责再就业定点培训审核认定;对社区实体、服务商贸企业认定、发证、管理工作;对劳动力市场实施监管;审批招工、招聘广告;对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实施稽查;监督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综合管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输出等工作。

(三)龙南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名,主要工作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 2、负责全县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的建立、保险待遇的审核、医疗费用支付、基金管理和服务工作;3、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资格审定;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确认,并与其签订服务合同,根据合同对定点执行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监督;4、负责全县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管理和培训工作,并对信息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5、负责医疗保险会计和统计报表编制和医疗保险会计和统计报表汇总工作;6、开展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和调研工作;7、负责办理参保职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8、负责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服务工作。

(四)龙南县劳动监察局(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主要职责:1.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2.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劳动监察法律、法规、规章,联系本区实际制度相应的实施办法;3.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指导下,配合和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并依法行使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止整顿等处罚;4.执行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劳动监察工作计划,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5.受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并按规定查处;6.负责全区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立案及处理工作;7.做好劳动监察统计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劳动部门及时提供有关信息;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监察职责以及同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的其它职责。

(五)龙南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局(副科级),设局长1名,内设4个职能股室,人员编制15名。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工作;制定本县农保工作的政策及发展规划;做好宣传、调研和业务培训工作;具体承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收付、建档、建卡、财务帐目、基金管理等业务工作;指导乡(镇)村农保经办机构开展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3人)

负责局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本局的公文、文书的起草、文件材料的收发、打印、上报传递、清退、立卷和归档工作;负责学习、宣传报道、信息调研工作;做好组织、人事及工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各种会议组织和准备工作;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安全保卫、清洁卫生、车辆保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分解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业务股(7人含经办大厅5人)

指导全县农保业务;负责编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计划;负责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业务开展和实施(含登记、参保、停保、变更、继保、转保、退保等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做好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各种表、证、卡、册等资料的印制、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工作;审核乡镇交来的各种参保材料;负责全县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的建立,并实行业务档案电算化管理;负责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待遇核算及养老金支付计划的编制和调整工作;负责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资格认证和生存状况年度调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务股(2人)

负责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决算和会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分析和上报,提供养老保险决策支持;负责全县养老保险基金预测和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制度;负责与银行、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年度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待遇支付和发放稽核;负责本局各项经费的收支、核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做好财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工作;负责办理本局职工工资、医保、住房公积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信息统计股(3人)

负责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养老保险数据库管理和养老保险数据库查询系统的建立与管理工作;负责养老保险数据采集、信息调查和预测,提供养老保险信息咨询服务;负责老农保与新农保的数据整理、衔接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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